
姓名:刘仲武
出生日期:1909
性别:男
兴县瓦塘镇圪埚村人。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,参加了牺盟会、任瓦塘村自卫队指导员,由于工作出色,受到“动委会”、“牺盟会”的表彰奖励。193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39年4月,兴县组织起牺盟游击队,任命其担任牺盟游击队连长;1940年初,“晋西事变”后,兴县牺盟游击队改编为八路军一二○师警备团第二连,刘仲武继续任连长;为了粉碎日寇的残酷“扫荡”,兴县县委根据上级指示,决定组建兴县游击大队,任命刘仲武大队长,多次在兴县、岚县境内伏击日军,保护了根据地人民生命财产少受损失,并带领武工队员深入敌人据点惩处汉奸,袭击日本鬼子;1942年5月,刘仲武带领兴县游击大队配合一二○师司令部及时传送情报,并诱敌至白家墕歼敌大部,残敌在田家会再次遭到伏击,将日军全歼在田家会。1944年兴县游击大队和岚县游击大队合编为兴岚游击支队,刘仲武先任副支队长,随后升任队长兼党委书记。1945年8月,日军投降,兴岚游击支队晋绥军区二十二团,刘仲武任团长,他边战斗、边生产,1946年全团生产粮食300余石,油籽2000余斤,解决了部队30%的粮油。
1948年5月,刘仲武担任西北军区司令员,支援西北战场,指挥攻打榆林外围据点。解放榆林后,返回晋西北,担任晋绥分区司令员。随后,率领晋绥军区警备三团南下入川,进军西康,参与了解放大西南的战斗。
1950年秋,刘仲武转业地方,任西康省人民政府社会监察署副检察长,西康省监察厅厅长,中共西康省监察委员会书记。1954年6月28日检查工作,汽车失事,因公殉职。终年53岁。1961年7月24日,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,追认为烈士。